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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景德镇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9-09 16:28 访问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现将《2026年度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并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进行动态调整。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

附件:2026年度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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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6年度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重大行政

决策类型

1

编制景德镇市十五五

专项规划

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

全年

重要规划

2

制定景德镇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市医保局

第三季度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

制定景德镇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市人社局

第三季度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

编制景德镇市城市防洪规划(20262035年)

市水利局

第四季度

重要规划

5

编制景德镇市殡葬服务

设施专项规划

20262035年)

市民政局

第四季度

重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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