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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景德镇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4-07 14:58 访问量:


根据《景德镇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景党发202212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的能力,我局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举措〉工作责任清单》《景德镇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操作规程》《关于聘用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管理若干细则(暂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制度》及《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办法(试行)》。

为落实我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我局按照《景德镇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认真做好每一项服务清单工作,在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推动“赣政通”协同办公平台,保证“赣政通”活跃度,我局要求每个人的电脑和手机都安装“赣政通”APP,每天及时关注工作信息、工作通知的发布,并充分运用该软件进行审计系统内部的工作交流和信息传输。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国企审计等项目,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实际难题,如在开展的国企审计中,对各企业资金管理、项目进度、公司管理等方面给出了具体建议。每年都会开展季度性关于我市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使减税降费、清理中小民营企业拖欠账款等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4.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官方网站已与我市人民政府网站互联互通,相关信息动态、政策文件等都可公开查询,手机也可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瓷都审计”及时查询我局信息动态和相关活动内容。数字经济方面,不断加大计算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为大数据审计奠定坚实基础。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各单位的网络安全建设等领域开展审计工作。如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的审计过程中,对日常安全管理和软硬件配置提出了具体建议。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我局先后参与修订了《景德镇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办法》、制定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较大地提高了审计法规制度执行力,在法治轨道上有效推进依法审计。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为规范使用规章制度,我局已多次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和清理检查,如:我局制定的《景德镇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已经由市政府审议通过备案并公开发布;还开展了多次关于证明事项的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及《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关于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等专项清理检查。

三、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为保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系统思维、法治思维,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规定对所有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正式文稿出具之前,必须召开会议对审计业务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审定,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先后制定了《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同时明确法规审理科为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专职机构,规定了法制送审材料、审核程序、时限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贯通协作,审计机关和有关责任单位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果文书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建立清单并实行台账管理,并组织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每年我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财经委汇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每一年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强化整改结果运用,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举一反三、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规范财经秩序,切实有效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我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机制,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执法流程图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在局机关各个办公室醒目位置张贴;在审计进点时提前三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文书;在被审计单位召开审计见面会时通过张贴审计通告、公布监督电话、宣读审计实施方案等方式,告知被审计单位执法主体、依据、范围、程序、时限、廉政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等内容;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向被审计单位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没有执法证的一律不得担任主审。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对审计实施实行全过程记录管理,把审计文书、文字作为审计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全面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先后出台了《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制度》《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办法》等。审计执法过程中对立项、下发通知、制定方案、审计取证、编制底稿、完成报告、作出决定、移送处理、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统一运用规范文书范本进行记录和出具,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审计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三是全面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出台了《市审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审计复核、审理、审定办法》,明确法规审理科为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专职机构,规定了法制送审材料、审核程序、时限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由法规审理科对各审计业务科室提交的反映审计结果和决定的相关资料进行审理,并出具审理意见书。严格执行审计结果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审计业务会议讨论,不得出具审计结果和审计决定。坚持完善审计组所在业务科复核、法规科审理、审计业务会议通过三级复核制度,着重抓好审计方案、审计实施、审计处理和审计报告等审计执行关键环节的复核、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确保审计结论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

3.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制定了《关于完善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和《干部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将对全体审计干部采取讲座、培训和在线教育的方式形成常态化,定期举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拓宽学习渠道,以网络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将法治教育作为本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为大力推动干部创先争优,制定了《景德镇市审计局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对审计质量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审计机关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制定了《关于开展“青年审计干部业务培训大讲堂”实施方案》,成立景德镇市青年干部审计业务培训领导小组,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总审计师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法规科负责人担任,安排全市审计系统业务骨干、院校专家学者及相关系统或领域专家,通过集中授课、问答座谈、案例分析等形式对全局青年审计干部进行专业性和系统性的培训,致力于激励和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勇于担当、业务精湛、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4.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应急处置能力。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特殊情况下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2022年景德镇市审计局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以人为本,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造成的社会政治影响和人身、财产损失。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下,我局大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努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化解社会矛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做到(1)领导高度重视;(2)是强化责任落实(3)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制定了《景德镇市审计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相关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2.我局今年无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促进政府行政法治化。我局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督促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每年我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财经委公开汇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公开汇报每一年的审计整改结果。聚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市人大整改测评机制高位推动,被审计单位逐项对表销号、认真整改,积极主动采纳审计建议,有力推动了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随着各单位审计成果运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审计建设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不断完善审计机关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我局制定了《景德镇市审计局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景德镇市审计局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制度》《景德镇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等意见和制度。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审计机关的法定权限和法定职责,法定公开内容、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告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实施和审计项目结果,做到审前、审中、审后全程公开。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标准、流程和制度,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方面的运用,不断提高审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每年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计群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局已于2022121日按时按质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就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进行了书面述职。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团结带领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确保审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将法治建设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我局紧紧围绕“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这一主题,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年度审计质量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通过每年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进行考核、评选,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强化结果运用,打造全市审计项目精品参加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比,2022年由我局组织实施的乐平市社会保险基金审计项目被江西省审计厅评为“全省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充分发挥了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为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局走深走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一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计群和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付彬辉在局党组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领学领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相关分管业务领导、科室负责人一一对应工作实际作系统发言,以全面提升审计项目质量水平,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二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省审计厅“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专题培训,并主动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省级讲师、市委党校副教授王春梅为全市审计机关干部授课。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加强法治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扎实做好各项审计工作。三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力度。及时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重要权威读物约60余本,基本做到人手一册,鼓励全局干部利用业务时间学习,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利用局大楼法治文化阵地展板、电子屏结合官网、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转发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中国普法公众号学习专项答题活动,并将学习、答题结果纳入年终干部职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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