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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来源:景德镇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2-10 10:12 访问量: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工作部署,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景德镇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以及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要求,紧扣审计工作实际,坚持依法履职,规范行政执法,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5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落实政务公开,切实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一事一审查”等原则,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工作成效,2025年3月12日提交并公开《景德镇市审审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安排》,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日常性重要工作贯彻全年工作始终。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组书记带头进行专题述法,各领导班子成员依次述法,积极推动将依法行政贯穿在工作开展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学法意识。加强全体干部的法治教育,引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及开展清理工作

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台账,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内容依据等维度严格审查,确保文件合法有效。在日常的审计过程种,为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和优化景德镇市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深化研究型审计,保障审计结果文书、审计信息等审计成果质量,提高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我局在全市审计系统内下发《景德镇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审计业务会,对审计报告、审计移送的出具均需上会讨论、严格把关,确保审计文书严肃性和合法合规性。二是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景德镇行政执法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对行政权力实行动态化管理,结合免予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等细化执法标准。2025年市审计局明确了审计行政执法领域不予处罚的情形有2项,如对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行为的违法行为,如初次违法,经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后能够立即改正,没有主观过错未造成不良后果,没有影响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则不予处罚。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违法行为,如初次违法,没有违法所得,情节轻微,没有主观过错,未造成不良后果,审计期间能及时改正的,则不予处罚。三是严格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开展文件清理工作。2025年以来,市审计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开展排查,明确了排查清理的标准有废止情形和修改情形2种,内容与法律法规冲突、调整对象失效、被新规替代等文件需废止部分内容不合规的文件需修订后重新公布。经过排查,虽未制定需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但通过清理排查强化了科室主体责任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法治水平

一是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机制审计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明确法制审核专职机构规定法制送审材料、审核程序、时限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是强化涉企执法的法治和服务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中。

(四)强化法制审核人员力量、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进一步强化局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法治景德镇建设的督促推动,市审计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中共景德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员管理办法》,积极推荐、选派1名符合条件的法治审核人员担任法治督察员。二是建立法治建设监督制度加强对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优秀项目评比等方式,促进全市审计人员依法依规审计。三是依托数字化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与省审计厅共同建设内审监督指导平台、审计整改监督平台,修订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运用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

(五)以审计监督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践行者和督查员,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坚持把营商环境建设的全流程各环节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市审计局制定2025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时,特别强调在经济责任、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重点领域政策项目等各类型审计项目中统筹关注国家助企纾困、减税降费、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等政策落实情况,关注人为设定准入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虚假招投标、围标串标等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情况,关注新增拖欠账款、违规设立涉企收费项目、涉企收费应减未减等侵犯企业权益问题,关注恣意裁量、以罚代管、一事多罚等执法不公问题,关注指定中介机构评审结果作为审批、许可的前置要件等相关事项,关注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支持资金等影响企业用工成本事项。二是坚持立审立改原则,及时制止纠正损害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严格审计发现问题对号销账的闭环管理,对损害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推动问题整改提速增效。通过案例式、互动式交流等方式,提高干部队伍在惠企项目资金审计、审批流程设置、公平市场准入、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的能力,提升审计工作效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市审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现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工作的创新性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审计法治人员专业技能分布不均衡,当前干部职工队伍的专业构成主要集中于审计、财会、计算机技术及工程管理等传统优势领域,专职法规人员不足

下一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及意见建议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工作机制。

(一)抓责任担当,当好“领头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认真落实专题述法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谋划、共推进。(二)抓学习教育,稳固思想根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将其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三)抓制度落实,确保行动不偏差。积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重大项目协调推进等工作职能有效整合,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法治建设责任制“四个责任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统筹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共同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市审计局建议建立全市跨部门法治协同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同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协调解决法治实践中的难点与痛点,形成工作合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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