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政府委托,2025年11月24日,省审计厅厅长李伟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作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委书记、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尹弘主持召开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强调要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标本兼治,不断拓展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省长叶建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新官要理旧账”“现官不欠后账”,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进一步巩固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向11个设区市、34个部门和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将重大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和地方重点查办或督办,开展整改专项审计调查,实施审计整改“回头看”和督促检查行动,推动问题有效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意见,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审计整改成效更加彰显。
(一)坚决扛起审计整改重大政治责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审计反映的问题,压实责任,逐项认真整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整改工作直接抓、直接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强化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抓好问题整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着力解决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加强源头治理,提升整改成效。
(二)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熟定型。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健全审计整改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审计整改监督管理系统,对单项报告、综合报告和审计专报等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实施建账、督办、销号全口径全链条信息化管理,不断强化督促全面整改举措。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融资租赁行业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调度、省国资系统突出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熟定型。
(三)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5年10月20日,审计工作报告中要求立行立改的795个问题,762个已完成整改,整改率达到95.85%。要求分阶段整改的290个问题,183个已完成整改,整改率达到63.10%。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和年度措施。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391.16亿元,推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820项,并依法依规开展追责问责。重大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解决了一些制约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问题。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两重”“两新”等扩投资举措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针对部分项目开工晚于计划时间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将“两重”建设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班,联合省财政厅、财政部江西监管局完善“两重”及设备更新项目管理有关制度,相关“两重”项目和设备更新项目均已开工。二是针对部分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下达不及时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指导申报2025年度相关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做好前期谋划储备工作,提前启动2025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申报下达工作,部分2026年投资计划拟提前下达。三是针对部分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推进偏慢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督办函,推动支付率低的项目加快建设,对确实无法开工的项目,协调其完成投资计划调整,相关项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执行进度已加快。
2.关于财政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针对部分省级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省商务厅已调整资金分配因素和权重,做好2025年全省口岸“三同”试点资金分配;省科协修订完善全省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制度,全省科技馆免费开放资金分配已按新标准执行;省财政厅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修订已过实施期限的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针对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问题,省财政厅落实《江西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从严审核部门申请的重新安排资金。对当年重新安排的项目资金,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项目库管理,做好下年度项目前期工作安排,合理规划资金使用。
3.关于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一是针对资金绩效管理不严格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资金运用绩效结果系数对资金分配进行调节;相关资金已采用绩效因素对资金分配进行调节。二是针对省直部门部分项目资金与绩效指标关联不紧密问题,省财政厅已修复预算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模块漏洞。三是针对绩效评价结果及运用质量不高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对碳达峰试点城市(园区)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将“双碳”资金执行情况纳入省级碳达峰试点评估指标体系,对评估成效明显的试点城市(园区)予以激励支持;相关部门已完成2024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推动市县财政规范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针对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财政性资金已按要求完成竞争性定期存放。二是针对财政收入管理有待提高问题,相关地区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相关县通过调账处理、加强业务培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整改收入核算不规范问题。三是针对体制改革推进力度不够问题,审计的1个市已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个领域已出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合理完整编制收支预算、将结转结余资金编入下一年预算等方式进行整改。二是针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完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制定经费使用计划等方式进行整改。三是针对未及时将非税收入或结余资金等上缴省财政问题,相关单位通过上缴财政、调账处理等方式进行整改。
2.关于支出预算刚性约束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针对在项目或公用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将违规资金归还原渠道、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二是针对超额预付或提前支付物业费、水电费或工程项目尾款等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能耗费用支出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三是针对未优先消化实有资金账户结转结余资金问题,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编制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及部门2026-2028年支出规划的通知》,督促相关单位优先消化实有资金账户结转结余资金。
3.关于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相关单位正通过发律师函催收、清退账款、委托第三方清查往来款项等方式进行整改。二是针对单一来源采购实施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印发工作提示,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采购流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三是针对建设项目超概算,应报批未报批问题,相关单位已对项目变更建设内容事项进行核查,与项目建设公司协商确定结算价格,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调整概算。
(三)重大政策及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情况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针对围绕产业链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招商还不够问题,相关开发区深入贯彻落实招商引资工作部署,聚焦产业链薄弱环节实施精准招商,推动产业链集聚发展。二是针对招商引资合同签订及兑现把关不严问题,相关开发区深入开展企业摸排调研,组织召开项目论证会,推动项目落地效果符合合同预期;全面核查企业扶持资金兑现情况,进一步完善奖补政策;依法采取资金冲抵、司法执行等措施,追缴奖补扶持资金。三是针对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升,厂房建设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相关开发区深入园区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同步推进低效用地动态更新排查,通过行政收回、司法拍卖等方式推进盘活闲置土地,通过全面摸排现有厂房、研究制定标准厂房建设指引等方式推动新建标准厂房符合新兴产业需求。
2.关于政府投资基金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专项审计调查查出的问题。一是针对部分基金的投资项目支持方向与基金目标定位不完全相符问题,省文资办出台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制度,重点对基金投资方向、投资程序及监管要求进行系统梳理与完善。当前,相关省级基金正按照统一部署,科学梳理省内目标企业名录,着力拓宽投资渠道。二是针对基金绩效管理及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各基金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开展基金绩效评价,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省属国有企业全面梳理投资基金基本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就优化基金管理运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目前,相关基金主管部门及基金公司已按要求制定绩效评价标准和办法。
3.关于工程总承包(EPC)建设模式公共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查出的问题。一是针对项目建设及决策程序不够完备问题,相关项目的建设单位已被给予罚款、人员问责,或补办相关建设手续;相关地方制定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各项开工流程;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前期工作开展、健全制度机制等方式规范EPC项目发包。二是针对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地方通过健全完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对相关人员问责处理等方式规范投标竞价;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约谈相关人员等方式规范项目招投标。三是针对项目设计及评估审核不严问题,相关地方通过执行标后约谈制度、加快工程概算核对等方式规范初步设计编制工作;相关地方通过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业务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健全预算评审。
4.关于2023年增发国债第二批防洪减灾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针对项目申报不够规范问题,省水利厅完善项目申报审核制度,强化水利项目规划审查把关,优先支持完成国家、省级规划内容,已安排中央、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山洪沟治理项目,增发国债支持的病险水闸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相关项目均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完成国债资金支付,其中部分项目正在推进永久用地报批相关工作,主体工程施工正在加快进度。二是针对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相关项目建设单位通过优化设计施工图等方式对未按初步设计批复实施事项进行整改;相关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对项目进行设计变更、核减工程价款、约谈相关人员和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维护等方式对未按设计图纸施工事项进行整改。
(四)重点民生保障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等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针对部分医院违规多收诊疗费或多获医保基金结算问题,相关医院已停止违规多收取诊疗费行为,并将多获取的医保基金退回医保部门。二是针对公立医院对外合作行为不够规范问题,相关医疗机构通过修订完善样本检测管理制度、启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政府采购程序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三是针对医药采购管理还需完善问题,医保、卫生健康委等主管部门加大集采执行监管力度,定期通报集采落地执行情况,相关医院通过加强集采药品智能管控系统信息维护等方式进行整改;通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价格治理、组织学习阳光采购政策法规、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等方式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
2.关于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的问题。一是针对农业政策性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相关县已重新核查耕地情况并退回惠农补贴资金。二是针对耕地保护与利用还有不足问题,相关县正在积极衔接国土资源、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对有关地块进行重新选址,优先在灌区内建设高标准农田。三是针对农业产业发展力度有待提升问题,相关县通过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项目管理业务培训等方式全力推动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制定资产盘活方案,对闲置项目开展情况摸底,对建设进度缓慢项目,倒排工期、每周调度,督促加快设施建设。
3.关于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针对规划布局还需完善问题,相关地区已组织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开展规划联审,确保与国土空间、水资源规划衔接。二是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省水利厅对全省水利项目招标条款进行全面清理,杜绝不合理限制条件,相关地区通过狠抓招投标乱象整治、规范招标管理等方式对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事项进行整改。三是针对项目管护利用存在短板问题,相关地区进一步加强了闲置设施的盘活利用,已建立管护制度或落实管护经费。四是针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够科学问题,省水利厅修订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集中水利科技资金解决关键性问题;相关地区和单位通过对未完工项目倒排工期、约谈相关单位责任人员等方式对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事项进行整改;通过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制定资金支付计划等方式对资金闲置事项进行整改。
4.关于赣服通建设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的问题。一是针对“赣服通”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缴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严禁各地重复建设、单独运行各类教育缴费平台和服务性收费资金归集清分平台,相关单位强化系统统筹管理,已撤销或合并重复、分散建设的线上窗口,并将相关业务部署在“赣服通”的统一入口;省政务服务办制定《江西省“赣服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赣服通”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相关项目所属单位通过修订完善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系统建设管理、组织等方式强化项目建设、验收管理。二是针对“赣服通”部分项目运营使用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省政务服务办筹划组建数字政府一体化运营中心,明确“赣服通”项目由数字江西继续运营管理,并明确了运营机制、运营范围、运营时间、退出机制、运营收费标准、运营安全标准等内容;省政务服务办建立健全系统运营管理机制,明确运营事项,完善专区和应用上线下架审核机制,有关地区上线“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等高频便民事项,恢复失效功能专区,下架重复上线的专区,更新功能模块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三是针对“赣服通”资产管理还需加强问题,相关地区强化存储数据资产管理,将相关平台项目计入无形资产。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针对对外投资风险管控还不够到位问题,相关企业通过重新科学评估、增加系统工程项目建设、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等方式降低投资风险;通过转让所持项目公司股权、完善投资管理办法等方式保障投入资金安全。二是针对贸易业务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相关企业通过修订完善制度、对逾期账款资金提起诉讼等方式强化合规贸易管理。三是针对对外出借资金或提供担保风险把控不够严格问题,相关企业已采取措施对出借资金进行催收,同时加强借款、担保事项的管理。
2.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针对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防控不够严格问题,相关银行通过结清收回贷款、核销、司法诉讼追偿、担保公司代偿等方式进行整改,并组织开展存量房地产贷款风险排查工作;相关银行加强贷款“三查”,通过结清收回、贷款核销、现金清收等方式进行整改。二是针对银行信贷投放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相关银行已将被挪用的投向科技创新领域贷款结清收回、核销或调出科技贷款统计数据,将科技金融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督导各分支行强化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被挪用的投向绿色金融领域贷款已压降或结清收回。三是针对租赁企业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相关公司将直租业务纳入年度考核或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围绕新能源车充电桩、标准设备类资产等新能源领域拓展直租业务;相关公司已结清并停止开展相关贸易业务,聚焦租赁主业;相关公司已持续压降政信类业务,制定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规范开展政信类业务;相关公司已进一步规范服务费定价管理。四是针对融资租赁业务经营不够规范问题,相关公司已收回租赁物权属不清晰或虚构的融资款,压降融资额度,并修订完善租赁担保物品管理制度;已修订业务报价方案指导意见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实际经营情况公平合理定价。
3.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针对资产登记、核算不够完整问题,相关单位正在按照资产管理程序办理资产的权属登记;相关单位正在协调办理资产无偿划转手续;相关单位已对固定资产及往来款开展资产清查,履行程序进行账务处理或所有权登记。二是针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不够合规问题,省直主管部门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增加“调剂广场(包含公物仓)”查询功能,推动以调剂方式配置资产,印发《省级预算单位过紧日子评估暂行办法》,提升单位调剂使用资产的积极性;相关单位已委托第三方进行资产清查,按规定处置超配资产;相关单位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将相关资产重新公开挂牌招租。三是针对资产日常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将符合入仓条件的资产及时纳入公物仓管理单;相关单位已启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相关单位通过有偿转让、改造为配套业务用房、移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等方式对闲置房产进行清理。
4.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针对未按要求推进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补偿制度未建立问题,相关县已制定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方案。二是针对造林绿化年度任务未完成问题,相关县已通过调出地方公益林和松材线虫病疫木皆伐迹地扩大造林面积、修复退化林、抚育中幼林等进一步落实造林绿化任务补种补植工作;相关县通过调整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等方式加大对天然林、公益林、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三是针对砂石开采源头管控不到位,存在非法采砂问题,相关县制定河道采砂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巡查。针对水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还有弱项问题,相关县通过对园区内管网进行排查、制定管网巡查制度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工业污水处理厂作用;相关县正按要求新建建筑垃圾处理消纳处置设备,对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将堆放的建筑垃圾清除到位。
(六)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1.关于“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预算管理约束力方面,省财政厅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在2025年省级预算中退出142个到期项目,腾出资金7.3亿元,省直部门数字化项目精简41%;要求各部门做实项目库,强化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确保预算安排与项目成熟度相匹配;加大预算控制和约束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会议、差旅、培训等经费支出。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省财政厅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要求各地方单位在预算编制中对项目支出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目标偏差;为实现财政资金降本增效和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印发《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利用方面,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存量资金清理专项行动,将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推进资产优化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资源浪费;建立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制度,对省直单位闲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统一纳入公物仓管理。
2.关于“持续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提升重大战略及项目支撑力方面,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整合各类资金,集中支持“两新”政策实施,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积极推进“两重”建设,赣抚尾闾综合整治工程、南昌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项目成功获得国家资金支持;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制度,对入库项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土地利用规划。二是提升开发区管理效能方面,省商务厅出台相关制度,强化省级统筹,防止重大项目招引无序竞争。各地政府强化对招引项目的质量把控,开展招商引资培训,提升招引鉴别能力,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完善资金兑现制度,对无法履约的项目启动司法程序。三是提升政府投资基金运营水平方面,各地政府建立“联席会议—主管平台—基金管理人”三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形成“1+N”政策体系,围绕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实施细则、绩效评价等配套制度。
3.关于“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方面,省卫生健康委持续推进全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控费,开展提升医疗质量调研抽查工作;印发《关于建立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关键岗位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组织对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医院开展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现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医院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二是规范农田水利等领域政策落实方面,省农业农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制度,规范补贴发放流程,强化补贴发放中的部门衔接,确保及时精准发放补贴资金;组织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排查整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粮食稳产保供。三是规范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方面,省政务服务办出台《江西省“赣服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赣服通”项目的指导和管理;明确各地方和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政务服务APP或第三方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已建成的需按要求迁移整合至“赣服通”平台;各地方和部门建立“赣服通”平台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关于“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方面,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运用央行评级、监管评级结果,持续跟踪关注辖内中小法人银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舆情风险等主要风险状况及其边际变化;开展不良资产集中清收行动,督促金融机构制定不良资产处置计划,序时推进不良资产处置,加强“赣金卫士”监管平台建设,完成融资租赁行业业务及监管系统试运行;修订完善《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并对25家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二是增强省属企业抗风险能力方面,省国资委定期调度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清单,开展现场督导;健全考核机制,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大监督体系建设运行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引导企业强化合规经营;对企业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违规经营投资决策等造成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合规风险等突破底线的情形进行业绩减分;修订印发《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管要求和程序。三是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方面,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堵点难点,加强监督管理;修订印发《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规范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的计提和使用,优化营商环境。
三、未整改到位问题原因分析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部分尚未整改到位,结合省审计厅开展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以及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相关情况,当前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加大,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出现的阶段性困难,需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消解。二是有的受限于地方财力,需通过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提高财政收入水平等稳步推进。三是有的属于跨部门跨领域整改的问题,需部门之间协同配合、逐步解决,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划转、往来款项清理等。四是有的进入了诉讼、仲裁、破产清算等司法程序,流程周期长,资金追缴效率低。
下一步,省政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以管用有力的举措,分类推进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效;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促,优化完善整改措施,推动加快整改到位;对未到期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目标,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对需上下级统筹或多部门协同推进整改的问题,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上下联动,做到信息共享、统筹推进。同时,深化源头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做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