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公开代拟稿)

来源:景德镇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10:49 访问量: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景德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财政资源统筹更加高效加强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出台医保、社保扩面参保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全市社保基金增收1亿元。盘活存量资源资产,累计盘活变现5.52亿元。持续力争资争项,申报中央、省级预算内项目46个,争取资金10.21亿元。严格落实“分层执行”原则,压缩二类、三类专项资金1.6亿元,下调单位公用经费标准节约开支0.17亿元。

——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聚焦国家试验区“两地一中心”建设,发行政府债券65.68亿元支持14个重大项目,争取国债及特别国债资金26.78亿元,推进乐平水利枢纽等重点工程有效落地。实施设备更新、以旧换新等促消费行动,发放补贴1.55亿元。统筹0.96亿元完善特色产业体系和做优做强数字经济,加快推动制造业1269行动计划实施。安排4.13亿元支持企业研发对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落实减税降费9.36亿元,兑现惠企资金4.72亿元,通过“财园信贷通”等撬动社会资本37亿元。中小企业获政府采购合同4.25亿元,占比80%,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财政金融风险有效防控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下达转移支付94.78亿元,强化资金监管和风险预警。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争取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额度和结存限额23.74亿元,全面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优化债券分配机制,优先保障续建项目,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强化平台公司风险防范,加强全口径监测,向“产投”转型,提升市场化经营能力。创新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推动财政与金融风险实现有效隔离,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年民生支出20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80%10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投入乡村领域资金5.58亿元,保障粮食安全及农村公益事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93亿元,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2.5万个。投入35.5亿元促进均衡发展,文化支出2.62亿元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提高养老、低保等救助标准,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支持16所“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实施免费HPV疫苗接种3.7万例、新生儿产前筛查和疾病筛查5.3万人次。落实1.2亿元购房补贴惠及1.3万户家庭,投入0.72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

从审计情况来看,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安排支出、规范使用资金,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但在审计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期间向相关部门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2起,向市委市政府提交重要审计情况23份。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24年市本级(不包括高新区、昌南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2亿元(其中税收占比62.13%支出81.09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3.33亿元支出125.6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3亿元,支出1.31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66亿元支出34.5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覆盖所有预算单位。以实拨方式向部分单位拨付工作经费,未将本级所有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配。2024年,未及时分配51项中央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32项省级专项资金。

(三)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指标调整率高。2024年,存在部分单位指标追加率(不含上级转移支付)超过总指标20%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精准。2024年,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预算编制收入实际决算收入偏差较大。

)非税收入未实现分账核算。未严格执行非税汇缴账套分账核算制度,代保管专户资金和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混账核算,存在资金串户使用风险。

(六)财政预算与绩效融合深度不够。绩效评价部门对10个部门108个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6.47%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不够深入。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关联度较弱,对评分较低项目以提出整改建议为主,绩效激励约束作用发挥不够部分指标下达时未同步制定绩效目标。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围绕财政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市审计局对9个部门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近年来,随着审计全覆盖推进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的加大,审计监督作用得到了较好彰显,相关部门不断强化预算管理,财政资金运用效果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不严格。一是7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严肃性和约束力不够,与执行结果相差较大。二是5家单位无预算支出。三是2家单位年末虚列支出调节单位期末资金结余

(二)财经制度执行不彻底。一是6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二是8家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三是7家单位工会收支管理不规范

(三)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3家单位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使用缓慢二是2家单位专户资金使用不当

(四)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4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当,造成资产损失浪费。二是2家单位固定资产采购程序不规范

(五)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3单位项目资金支付、结算不合规2单位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为揭示殡葬领域服务收费、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惩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殡葬服务回归公益属性,对全市殡葬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违规对外合作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有的县区相关部门监管不严,导致公墓服务公司非法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损失

(二)工程项目建设乱象丛生,少数干部谋取私利。存在组织虚假招标多计项目工程款工程项目被转包拆分为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发包以操控中标单位等问题个别县区部分乡镇公墓涉嫌虚假招标,且部分乡镇临聘干部、村两委干部在公墓建设中谋取私利、参与营利性活动。

(三)殡葬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有的县区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核免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有的公司虚构项目骗取财政补贴。

(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混乱,损害群众利益。有的陵园自主定价偏高、财务制度管理混乱。个别公司殡葬服务收费超出指导价,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群众负担。

(五)殡葬资金使用监管不力,惠民资金落实不到位。民政部门审核不严,火化机维修专项资金被套取,违规支付殡葬惠民财政补贴资金。政府部门数据未联通,部分逝者应享未享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和丧葬补助金,未按要求为全部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死亡人员免费提供安葬服务。

(六)殡葬服务运营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未对殡仪馆内火化机尾气开展检测,存在环境风险隐患,超期保存遗体,产生大量遗体冷藏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有的单位与私人合作开展遗体接运业务,未根据实际收入上缴运费,对遗体接运距离审核不严,导致工作人员虚报距离骗取运送费。

、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推构建景德镇特色的“1+2+N”现代化产业体系,对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科技创新政策未严格落实。未安排市科技特派员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未完成建立10个科技特派员(团)乡村振兴科技服务基地的目标要求。有的县区印发《科技创新奖励与补助办法》部分内容与中央及省级文件的精神不符,未开展“科贷通”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

2.科技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未按规定分配下达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自筹科技资金

3.科技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违规以科技项目或科研相关工作名义安排单位工作经费,闲置部分科技项目资金。有的县区违规挪用科技专项资金用于职工福利、公用经费等。

4.科技项目监管不扎实。个别科技项目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部分项目未及时验收。有的县区未经过专家评审程序,直接召开局党组会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选定的科技项目点多面广、重点不突出,未对科技项目履行监督职责。

(二)为加强和规范惠企扶持政策落地落实,保障专项资金提质增效,对市直单位惠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惠企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兑现依据不合理,未将惠企事项纳入财政一体化平台管理。违规将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作为惠企事项通过惠企通平台兑现

2.惠企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孵化基地运行费随意性较大挤占惠企资金用于补贴单位办公经费等问题

3.惠企资金申报审核把控不严。有的县区违规兑现农机购置补贴、育秧插秧补贴,造成惠农资金损失。惠企项目审核认定不严,导致违规兑现惠企资金。

4.惠企通平台管理不细致。10家单位涉及资金兑付的事项未上架惠企通平台。惠企通平台宣传推广不到位,平台的使用效率较低

(三)为促进水利项目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提升农业灌溉能力筑牢防洪屏障,助力全市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对全市水利项目实施暨专项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水利规划执行不力。有的县区“十三五”水利规划项目未如期完成,有的县区“十四五”水利规划项目尚未开工实施。

2.水利专项资金配套不到位。有的县区未足额配套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基建投资资金滞留水利专项资金

3.水利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存在有的县区违规使用非税收入发放人员工资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费挪用水利专项资金等问题

4.水利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存在水利工程项目未按申报内容建设,项目招标限价设置无依据,项目招标时限不合规违规设置招标条件、评标专家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违规行为。

、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为加强对市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保障有资产保值增值,对1家市属国有企业2021-2023年度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实施不到位。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未完成未完成目标营收、利润及税金任务,未落实董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和考核评价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融资计划,对企业研发工作不重视,研发费用均为费用化支出。

(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运行不规范。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未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合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违规委托中介机构独立实施下属公司经济责任审计

(三)“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有偏差。公司管理不严直接指定食堂承包单位外聘、返聘人员聘用事宜未经会议决策未履行相关程序采购外协瓷未经集体决策签订电商服务协议

(四)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经销商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各子公司销售协议签订标准不一吊销、注销4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清算;公司大量存货积压,增加企业经营风险。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自然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1家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未达成上级规划目标、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管理不规范、受污染耕地管控不严格、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不实,质量不高,管护与利用不力等问题。

、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行为,提升政府投资的质量和绩效,对7个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多计项目工程款、项目未履行相关手续即开工建设、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建设费用超概算、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

、对下级政府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为促进下级政府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开展了1个县区2021-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财政收支管理方面。一是税收结构不均衡二是区政府大量以抄告单形式拨付资金三是区财政越级收取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项目部拆迁款。

(二)重大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事业单位未完全按规定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未实现全覆盖二是区政府未遵守“财园信贷通单户企业按照企业规模放款”原则,将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荐给合作银行并获批放款三是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区属企业代区政府支付旅发大会伴手礼费用。

(三)部门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有的街道用假发票报账套取现金“小金库”二是有的区直单位白条支付外资引进代理企业服务费三是街道物品采购价格虚高、合同内容和实际不符涉嫌假发票报账挪用就业平台建设费用于行政开支

(四)融资平台公司企业运营和资产管理方面。有的区属企业融资规模增长较快非标产品融资成本较高,偿债压力较大公司部门领导交通费每月均按照最高额度发放,变相发放福利三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五)政府投资项目和采购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工程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完备,存在报大建小虚假配套、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违规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无资质单位、工程价款结算不及时、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九、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情况

市审计局全面履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职能和指导协调作用积极探索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新方式,在统筹力量、成果运用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

(一)强化与人大监督贯通协同。市审计局重点围绕市人大关注事项,强化审计监督,与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保持密切协作,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督查机制,组织开展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本年度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等工作,扎实做好审计监督的“后半篇文章”。截至20257月,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246个问题,在市人大整改测评机制的有力推动下,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195整改率达到96.06%,制定修订制度措施67项,追责问责31人。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总体进展顺利,持续整改问题制定措施与计划,对于整改中问题,市审计局将持续进行跟踪督促。

(二)深入推进“纪审”“巡审”“组织人事监督”联动。市审计局积极探索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扎实推动多类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建立计划共商机制,主动征询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单位的意见建议确定年度审计计划2024年以来,共向市纪委监委移送审计线索13项、涉及人员35人,共选派32人次审计干部参与案件查办、巡视巡察、集中整治工作等,如在群腐集中整治工作中,以审计项目为切入点,梳理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1个,并建立台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与市委组织部协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与整改问责,助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质增效

、审计建议

(一)持续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一是推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完善应急转贷纾困资金管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落实融资增信配套制度,有效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质效。三是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用好财政存量资产资源,进一步做实做细国有“三资”清理工作,加快推进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

(二)以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二是突出就业优先政策导向,落实落细纾困稳岗促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帮扶三是推进殡葬改革,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规范服务标准,推动移风易俗。

(三)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建立完善市县一体、各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及时预警和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着力提高对重大风险的预见、应对、处置能力加快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和全周期绩效管理,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市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健全国有企业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坚决防范国有企业平台化,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化解存量,禁止各种变相举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严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和侵占自然资源资产的活动,防范重大损毁风险。

(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把有限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压实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预算控制和约束力,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三是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工作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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