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6-21 17:39 访问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57号)、《景德镇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公开工作规定》、《景德镇市政府公开工作督查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共同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景德镇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江大道中段,邮编:333000,电话:8289306)。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审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国华任组长,副调研员章琍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周先法任办公室主任,邱诚伟、江志群为办公室成员。明确了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工作,市审计局通过中国电信引入政务光纤专线,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了电子政务信息平台,数字化平台、信访工作平台,方便信息报送。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制定和落实了相关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应对工作,更新了景德镇市审计局舆情监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收集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景德镇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按照 “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根据《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共公布信息202条。

(二)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到八个类别: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审计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

(三)按照市政府要求,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在审计局办公楼一楼设置了电子屏幕,及时将相关信息对外公示;更新了市审计局公开服务承诺、办事程序;将各科室(中心)职责装框上墙,在办公桌上摆放工作牌,标明姓名职务;在科室(中心)门边悬挂工作人员去向牌,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5年未接到依申请需公开的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不够,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上传及更新的时效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力争使信息公开工作有一个较大的进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景德镇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景德镇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5


单位负责人:王国华       审核人:王民森           填报人: 邱诚伟

联系电话:0798-8289306                         填报日期: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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